夢想成真的第一分鐘
老闆點歌單
機會是給隨時準備好的人。我愛音樂、愛唱歌,從小就覺得站在舞台上的我神采奕奕,甚至覺得我是屬於舞台的。
一九九五那年我參加了新秀大賽,一路過關斬將,最後在眾人歡呼聲中奪得第一,那爽度,真是,無法形容。
我總覺得人的一生有成功的三分鐘,也就是三次機會。上帝可能會在這輩子給你三次機會,如果沒有掌握好讓它流失,那麼上帝就再也不會幫你,但是,如果你緊抓著這個機運趁勝努力,那麼或許上帝看你這麼用功的態度上,可能繼續給你第四分鐘、第五分鐘。
不過,這回事誰也說不定,是吧?還是緊握這三分鐘比較重要。
我從小愛唱歌、愛聽音樂,第一次迷戀上所謂「舞台」這回事,是在我十一年級(高中二年級)時。
那時跟一班同學到國賓飯店去唱卡拉OK,我唱著「上海灘」贏得了台下認識的同學、不認識的朋友歡呼和合唱,連放歌的DJ都一起跟著唱,場面十分熱鬧,當時的爽感不知怎麼講,只隱約覺得,我應該是屬於舞台的!
學生時期到KTV,我喜歡唱郭富城的慢歌,「到底有誰能告訴我」、「難道你現在還不知道」都曾是我朗朗上口的「國歌」,之後我看唱慢歌沒人理,乾脆就改唱快歌帶動氣氛,像是杜德偉和張學友的歌就經常唱。不過在KTV一個人唱歌不爽,大家又都在忙著吃飯沒人理,一九九○年時我便開始到處參加卡拉OK比賽。
機會出現。
一九九五年第十四屆新秀歌唱大賽開始報名與選拔,得到冠軍者可以代表美國華人到香港參賽。這個比賽出了不少目前當紅的歌星,例如陳奕迅、許志安、梁漢文等。這對嚮往演藝圈歌唱事業的我來說,真是一個大機會。
而上帝幫我的第一分鐘也適時出現。
參賽過程很順利,過程之順大乎我意料之外。其實從來到舊金山之後,我便一直參加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賽,甚至連飯店的員工卡拉OK大賽,我都報名參加,但是都未曾拿過主要獎項,雖然如此,我還是屢敗屢戰,屢試不爽,總是很陶醉在上台表演的快感。
這場歌唱比賽在當地是個很大的活動,初賽時就來了四、五百人,每個人排隊排半天,就為了唱個半首歌,然後等待只有三十個幸運兒可以接到的入圍通知。
我入圍準決賽。
準決賽當天是在一家很大的卡拉OK中心Clubbienbien舉辦,我很「Lucky」抽到一號——天啊,居然抽到一號,自古沒聽過一號會得名的,於是我馬上將預備唱的歌改成快歌「忘記他」,希望博得勝出的機率。
唱完,我自認唱得很好,台下也歡聲雷動。
果不出所料,我進入十二強總決賽。當時進入總決賽的還包括現在在線上的許建邦和聶雲。
以前每次參賽都鎩羽而歸的我,這次,居然過關斬將直到總決賽,讓我真的覺得上帝賜與我的成功第一分鐘來了。我甚至暗想,這次我應該會得獎,起碼六個獎項會中到一個。
在比賽前一個月,香港的電視台就派組人馬來拍這次歌唱比賽的紀錄片了,規模就好像我們經常看到香港選美比賽一般,什麼集訓、練唱、花絮通通都繞著我們這十二個決賽者拍攝,我一方面戰戰兢兢,一方面也瞭解,原來整個演藝圈就是這麼玩的啊。
忙碌緊張的一個月過去後,總決賽在當地最有名的美生堂舉辦(張學友、劉德華都在這裡開過演唱會),而且要看比賽還得付十五美金才能入場呢。
整個比賽的進行也猶如選美一樣,開始有大合唱、獨唱、老歌、合唱,還有拉長音、玩遊戲等等,琳瑯滿目。在比賽前每個人抽籤決定比賽號碼,結果,果真幸運不與我同伍,我抽到二號。
二號……出場太前面,該如何引起裁判和眾人的眼光呢?
一號出場,是個頭髮白、很胖的「肥狼」,他唱著「惡狼傳說」,並且還猛甩鐵鍊,造成了台下一陣震撼。
哇,這招真猛!我若是表演不得當,馬上就被他比下去了。
我望望台下,觀眾爆滿,我的家人、死黨、女朋友都來了。
一股氣,上了台,戴著又花了六百美金所添購的新行頭──頭麥,唱著張學友的「忘記他」,激情的又唱又跳。為了出位,表現更與眾不同,最後END時還把上衣撕爛,露出練了N久的胸肌,製造熱絡氣氛,當時彷彿舞台就是為我而設計一般。
太爽了。
這一刻更確定我是屬於燈光下的人。
最後我拿到舊金山分區大賽的冠軍、最佳台風,以及最有潛質獎。當晚我即刻成為唐人街的風雲人物。
多年為了音樂所辛苦的練習、加強,全在此刻笑中帶淚的回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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