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反抗不能解決事情]
老闆點歌單
為了音樂,我願意完全投入金錢和生命。但是當現實與理想產生差距,我也會瞭解狀況暫時屈服。因為,求學和工作是種謀生的手段,音樂才是我的目的。為了我那一輩子的音樂,一定得理智面對問題,成就大局。
我在美國出生,六歲時回到台灣,進了東門國小開始讀一年級。
讀著讀著,一路讀到國中一年級時,爸媽這才發現,我貪玩、書沒唸好、功課爛的很。雖然才國中一年級生,但爸媽已經想到兩、三年後的高中聯考,這樣的成績想要進一所好學校很難,沒進好學校,往後的人生就很難預料,於是爸爸即刻又幫我和妹妹辦手續,自己也辭掉工作,陪著我們回到美國就學,一直到我十一年級,也就是高中二年級時,才回到台灣,留下我和妹妹兩人獨立生活。
接下來,另一個就學的問題來了,大學該讀什麼科系呢?其實在美國的這些年,我已經愛上音樂、開始瘋狂的利用零用錢購買CD、收集音樂相關的資訊,想當然爾,上大學最好就是讀音樂相關的科系。
為了音樂,在一九八八年時我便買了生平第一台的LD卡拉OK,品牌是先鋒,價格是七百八十美金,因為一次就將存了好久的錢花完,沒錢再買麥克風,於是又過了好久才存足錢,買了杜德偉曾經使用過的品牌和型號Share SM18,花了我一千三百美金。先後擁有了這兩件寶貝,雖然被媽媽發現後猛罵我浪費,「隨便」就花了新台幣六、七萬元,但是還是覺得想要玩音樂、聽歌,本來就該有這等的設備。
為了音樂,我願意完全投入金錢和生命。
當我跟爸媽提到想讀藝術大學時,他們馬上呈反對的意見,說服我的理由,至今還記得很清楚:首先是環顧家族的人,並無此天分者;第二,若真要讀藝術大學,之前鋪陳不足,沒有正式學過什麼樂器,想要馬上惡補,難也;最後也是最現實,讀藝術大學畢業後,出路窄,餓死的機會很大。
我當時並沒有瘋狂堅持己見,雖然讀音樂的確是我最想要的,但是爸媽的經驗分析,也讓我瞭解到理想與現實的差距。
在考慮兩者之間的並存,我選擇了美國西岸飯店管理最有名的UNLV拉斯維加斯大學,就讀飯店管理系。因為爸爸原本就在飯店業經營工作,以後畢業若是想找相關工作,有他罩著,也方便許多。
不過你以為我就這樣「妥協」了嗎?某方面是的,我順從父母的希望,去讀普通大學,也為往後的生計鋪路,但另一方面,我卻開始進行快速計畫,在兩年半內,便將四年的學分修完,而為了提早畢業得到學分,我還利用時間去社區大學兼修有的沒的課門,終於如願在兩年半的時間光榮畢業。
在達成了長輩的願望之後,我便跑去舊金山念音樂學院半年,正式開展我的音樂路途。
其實現在我還是不後悔這樣的選擇,因為後來才發現,靠音樂吃飯真是太難了,學習音樂需要花費很多錢,在自給自足、自立更生的情況下,如果沒有兼差(而且這份兼差的薪水還不能低),根本不可能付得起學歌唱、組團的費用。很慶幸的,我利用所學,一方面在飯店工作獲得不錯的薪水,一方面可以去學習我所喜歡的音樂。
在學校畢業後,我搬到舊金山,一邊學音樂,一邊兼差。
果真利用到我爸的人脈,輕而易舉的進入了文華大酒店,並且頭銜還是個培訓經理,然後天天到廚房切菜,切完菜洗廁所,開始忙碌的生活。
沒錯,你沒看錯,我是培訓經理,也就是不用像普通人一樣從基層做起,慢慢爬到管理階級的位子,我只要培訓過一段時間,便可以直接升為經理,開始管理飯店的內部。不過,在還
沒當正式經理以前,還是要像個打雜的服務生,到廚房幫忙、清理廁所。
而同時間進來的老外,那個一樣掛著培訓經理頭銜的老外,卻不用經過這關,直接就穿著得體,跟隨著主管階級學習起管理的事物了。
那時候我也不很介意此事,反正工作嘛,就是餬口,我的夢想不在此,來這裡上班,只是可以讓我有錢繳得起房租,以及請老師教唱歌罷了。
工作是種謀生的手段,音樂才是我的目的。
在上了第七個月的班後,我主動跟主管說我不想當什麼培訓經理了,我對櫃臺比較有興趣,把我調到櫃臺去吧,從白天班變成大夜班吧。
因為我發現,正常的上下班已經延誤到學習音樂的時間,既然我的夢想是在音樂,那麼相互抵觸時,當然選擇放棄工作—不是不上班,而是放棄正常上下班,而改成大夜班。我很清楚還是需要工作賺錢來維持一切的開銷。
況且我也已經長大成人,不應該再有什麼實現夢想的藉口,跟家裡伸手要錢。
也因為如此,我人生的第一分鐘來敲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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